报告指出,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推进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立足公众需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019年初开始,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陆续编制印发了26个试点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所有基层政府全部完成了本地区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并统一集中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地区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过程中,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和亮点做法。
二、突出地方特色,构建山东省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山东省致力于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的构建,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联合山东省计算中心和济南、青岛、潍坊等市政府办公室(厅),共同起草了《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规范》等10部山东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于2022年8月25日起正式实施,发布实施后,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持续跟踪标准的实施情况,不断改进完善标准内容,全力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量大面广,在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安排下,各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均建立了本地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统一标准、集中展示,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形成一套操作性强、可复制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
四、紧扣规范高效,统筹全省政府文件集中公开
基于全省统一的政府文件库,建设完成了“政府文件统一公开平台”,在山东省政府门户网站上线运行,实现了全省政府文件数据资源的标准化、历史文件的电子化管理,促进共享开放的政府文件数据发布和应用,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准推送以及民生服务场景建设等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报告指出,近年来山东省政务公开标准化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政务公开标准化缺乏顶层设计
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也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涉及范围较广,有关标准与其他业务工作标准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鉴于国家层面尚未形成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一些标准体系构建的探索,标准体系框架和分类各不相同。对此,标准体系的构建需要从全国层面达成一致的共识,才能够有效地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向纵深发展。
目前,各地区各部门缺少的是能够具体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可操作性强的标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规范等方面,还存在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仍然面临难题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重点在于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落实,在目录公开方面仍然有短板和不足。部分基层政府的事项未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细化要求;部分基层政府事项标准目录与实际公开内容不相符,导致标准化作用发挥不充分。
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不统一
部分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分散设立、重复建设,既有独立建设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也有在所属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的有关信息公开专栏;官方网站栏目建设标准不统一,公众查找信息较为不便;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或规定均明确可以采用信息公开咨询的方式获取信息,但多数未明确具体的咨询程序、答复规范、救济渠道等信息。
报告指出,山东省将继续坚持以标准化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升级,并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深化:
一、探索构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注重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和结构化,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改进完善标准内容,深入调研各级各部门在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难点,探索以标准化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的覆盖度。
二、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制度
切实抓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落实,特别应注重落实到规范工作流程中,将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要求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
三、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建设
持续深化完善全省政府文件库建设和应用,实现全省各类文件的统一查询、共享共用和动态更新,对涉及其他专业网站的公开内容,研究制定信息链接和展示的工作方案;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边界范围进行明确,制定信息分类的参考标准。
四、深入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化
山东省政府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标准化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各领域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全面梳理细化各领域的公开事项,合理设置信息公开咨询平台。针对各领域线上平台渠道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指南,注意与现有平台渠道的融合。